河南省塑料协会入会手续及交费办法
一.凡承认河南塑协章程并按时足额交纳会费,遵章守纪、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即可成为协会理事单位。
二.填写“河南省塑料协会会员申请表”,即可取得河南省塑料协会会员单位资格。
三.将表格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快递或至协会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F座409号,收件人:段同生,电话:13603861588,邮编:450018。也可扫描通过微信发出。
四.将会费汇入河南塑协账户,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栏内填写“会费”,以便财务部门确认。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寄送收据时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电话,确保及时收到证书和资料。
账户名称:河南省塑料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宝龙城市广场支行
账 号: 41001523037052505058
款到账后由河南省塑料协会开具国家财政厅监制、河南省民政厅颁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收据,该收据各地税务部门均认可(相当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免税票据)。
五.协会会员单位分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三档,
六.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不便代表本单位时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提出申请成为协会理事或会员,会费从优,
七.会员部收到登记确认表和相应会费后,将为其制作并颁发“会员单位”证书或“理事单位”证书或“副会长单位”证书,同时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分别办理“理事”、“副会长”任职证书,个人不再交纳任何费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交纳会费后即颁发个人理事或常务理事证书。
协会会员部 电 话:0371-61770618/65747068/65747098
联系人:赵二庆
邮 箱:hnsx409@126.com
河南省塑料协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制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修订